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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学签证(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27-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签证

    (2023.04.18更新)

     

    注意事项:

    受理对象:在湖北省内学习、工作或者生活的人员。

     

    材 料 清 单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护照首页(即本人相片那一页)复印件,最近一次出入境日本印章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最近一次出入境日本印章页的复印件。

     

    3、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编号需清晰),或者入管局确认发放在留资格的邮件。

    6、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7、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6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大专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以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即可。

     

    9、其他材料(注,留学调查表可以手写也可以电脑填写,上面选择事项只能打“√”):

    9.1、自费留学生:

    a.填写完整的留学调查表点击下载

    b.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在读,另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最高学历毕业证遗失,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c.“3个月内”开具的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原件,无固定格式,需注明年收入或者月收入学费支付人在职证明书参考,20220331 

     

    9.2、交换留学生:

    a.填写完整的留学调查表点击下载

    b.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在读,另需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最高学历毕业证遗失,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c.交换生培养协议;

    d.“3个月内"的学费支付人在职证明原件,需注明年收入或者月收入。

     

    关于学费支付人的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学费支付人退休,需提供:a.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b,余额10万以上的最近1年的工资银行流水原件;

    如学费支付人是个体工商户,需提供:a.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b.余额10万以上的最近1年的银行流水原件;

    如学费支付人是自由职业,需要提供自由职业的收入证明材料,并提供余额10万以上的最近1年的银行流水原件;

    如学费支付人完全无业,需提供收入来源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余额10万以上的最近1年的银行流水原件。

    注:使馆不接受存款证明。

     

    9.3、有全额奖学金留学生:

    a.填写完整的留学调查表点击下载

    b.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在读,另需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全额奖学金证明。 

     

     

    三、收费标准:

    含使馆签证费,合计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我单位代办费不予退还。

     


    四、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我司北京办事处——3.北办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使馆签发(通知补材料、拒签)——6.北办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快递至武汉我司——8.短信通知申请人取证或顺丰邮寄。


    五、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使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司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国费留学生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文部省国费留学生签证

    (2023.04.18更新)

     

    申请对象:

    在湖北省内学习、工作、或者生活的人员。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护照首页(即主信息页)复印件及最近一次有出入境日本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出入境日本纪录的复印件。

     

    3、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填写参考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信息页) 

    6、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提交);如果是在读学生可以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代替。

    7、文部省国费留学生证明。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日本驻华使馆:单次签证0元/人;

    2、代 办 收 费:300元/人。

    3、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微信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国费留学生请至少提前8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8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持其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27-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签证

    (2023.12.28更新)

     

    申请对象:

    在湖北省内学习、工作,或者生活的人员。

     

     

     

    材   料   清   单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护照首页(即本人相片那一页)复印件,最近一次出入境日本印章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最近一次出入境日本印章页的复印件。

     

    3、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编号需清晰),或者日本入管局确认发放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邮件; 

    6、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7、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6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大专以上在读学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以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即可。

     

    二、在留资格种类为“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法律・会计、 医疗、研究、教育、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研修、高度专门职、技能实习、特定技能”者,只需上述第一项所有材料即可。

    但是,以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

    1、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1)与日方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简历(格式不限,需记载有工作经历及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中需写明在职时间、职位以及单位地址和电话)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最高学历毕业证遗失,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4)如果在职,提供目前中国单位的在职证明原件;如果已经从中国单位离职未超过半年,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如已离职超过半年、无业,需用日语写说明书(无固定格式)。  

     

    (以下2-5注意:婚姻调查表/亲属关系表上面选择事项只能打“√”;户口所在地需填写与户口本上面完全一致的地址,日本地址需填写与日方在留卡完全一致的地址

    2、家族滞在:结婚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婚姻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婚姻);或出生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抚养);

    3、日本人配偶者等:结婚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婚姻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婚姻)或出生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抚养)。

    4、永住者配偶者:结婚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婚姻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婚姻)或出生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抚养)。

    5、定住者:

    (1)结婚证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婚姻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婚姻);或出生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调查表点击下载(抚养)

    (2)“建议提供”三个月内住民票复印件及日方是中国人的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件。送签的时候可以先不提交但如果使馆审查的时候通知追加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6、技能:a雇用合同书;b人详细简历;c如有可能请另提供在职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

    7、兴行:a合同书复印件;b履历书;c艺历证明材料。  

     

    8、特定活动:

    8.1、特定活动(告示25号)(告示26号)。*超过90天以上医疗为目的的长期滞留:

    a,医疗机构出据的预约诊断书原件; b,身元保证机构出据的身元保证书原件(样式可从外务省网站上下载);c,经费支付者的存款证明原件+最近1年银行流水原件。

     

    9.2、特定活动(其他),建议提供(送签的时候可以先不提供,但如果使馆审查的时候通知追加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a,赴日理由书--日文简单说明赴日理由;

    b,在日亲属全家的在留卡复印件;

    c.申请者和邀请者的亲子关系证明资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亲属关系公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等,任选一种即可;但如果是姻亲关系,则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的公证书原件。

     

    10、经营.管理:

    (1)最新决算报告书(最新年度的复印件)。注,对于公司成立不满1年或4个月的经营管理类如果没有最新的决算报告书,需提交以下3项资料,缺一不可

    a.无法提交决算报告书的的日文理由书;b.日语版的事业计划书;c.办公室租赁合同;d.其他已经准备开业的全套资料。

    (2)银行账户的往来明细(申请人名下的中国账户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记录原件)

    (3)登记簿誊本原件(为日本国内经营或管理的企业的时间为签证申请时三个月以内所发行的)

     

     

    三、收费标准:含使馆签证费合计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我单位代办费不予退还。

     


    四、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短信通知申请人取证或顺丰邮寄。


    五、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个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单位不能接收;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使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滞在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赴日短期滞在签证

    (2023.06.09更新)

     

    申请对象为,在湖北省内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及现在婚姻状况存续的中国配偶。        

    (2)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使馆通常发给停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满足多次条件时,一般视情发给一年或三年多次(每次停留最多90天)签证。        

    注:

    ①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请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数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②各份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材料上如标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提交。

     

    一、申请人所需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护照首页(即主信息页)复印件及最近一次有出入境日本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出入境日本纪录的复印件。

     

      3、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6、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5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7、如申请两次以上签证(需结婚一年以上):日文撰写《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无固定格式)。

            

    二、日本人(即申请人的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1、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需能证明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        

      2、户籍謄本复印件(发行后3个月内);

        ※申请一次、两次签证时,可以提交中国结婚证公证书原件(三个月内有效)来代替户籍滕本复印件。 

      3、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外国人暂住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①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中国任职公司开具)原件;        

        ②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收入证明(可与上述在职证明合并开具),或半年内工资流水等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原件;

     

    收费标准:500元/人(单次),700元/人(多次)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商务签证-普通短期商务签证单次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普通短期商务签证单次签证

    (2023.09.04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或者生活的人员。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1份在职证明书,多人格式点击下载单人格式下载(原件),A4纸张, 注明姓名、护照号码、任职时间、职务、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如果是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点击下载    

    5、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如果是机关、团体或事业单位则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6、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7、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6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如果是大专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认证即可。  

                 

    8、如果有配偶陪同申请商务签证(日方邀请函之附件的查证申请人名簿里有该配偶的名字)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有子女陪同申请商务签证(日方邀请函之附件的查证申请人名簿里有该子女的名字)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二)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2020.11.03新版下载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到目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2、2023年新版邀请理由书下载,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到目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3、滞在预定表,2020.11.03新版下载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注:a.以上3份文件"均"不需要盖章或签字;b.如果有多人,每人一份,或者附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

     

    4、有关邀请方的材料,择一即可: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的《法人登记藤本》复印件,3个月有效;    

    b、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中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有股价趋势图形的);    

    c、团体概要说明书点击下载,或简介书或宣传册复印件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d、大学教授邀请时只需提供:在职证明复印件。                                  

    注:①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②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  

     

    5、另外,如果是赴日参加展会,建议提供展会介绍、展位图、交费凭证等资料。如果使馆通知追加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收费标准: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商务签证-日本商工会员企业单次商务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商工会员企业单次商务签证

    (2023.09.04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材料要求: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2、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短期商用一次查证申请理由书点击下载(单位盖章;如有多人,每人一份或者附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                        

    5、滞在予定表点击下载 注: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6、在职证明书单人格式参考多人格式参考原件1份,A4纸张,注明姓名、护照号码、任职时间、职 务、联系人及固定电话;      

    7、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8、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7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如果是大专以上在读人员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认证即可。

    9、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     

     

    10、日本商会会员名簿(需有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入会日期等事项;盖单位公章),

    11、商会网站上记载中方该公司事项页的复印件并盖公章,如:基本情报,示例1点击下载”;基本情报,示例2点击下载,其中“日本本社情报”记载的事项不能省略);

     12、日方公司的会社概要并盖中方公司公章(在日方公司网站下载即可)。

     

    收费标: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受理;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商务签证-日本商工会员企业数次商务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商工会员企业数次商务签证

    (2023.09.04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材料要求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2、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商会企业数次查证申请理由书点击下载(单位盖章);

    6、日本商会会员名簿(需有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入会日期等事项;盖单位公章),以及记载该公司事项页的复印件并盖公章基本情报,示例1点击下载基本情报,示例2点击下载,其中“日本本社情报”记载的事项不能省略)

    7、日方公司的会社概要并盖公章(在日方公司网站下载即可,盖中国公司印章)。

    8、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9、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8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10、如果持有其他类型日本有效签证,则需填写双重签证发给同意书,20200930  ,

     


    收费标准:7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支付宝、微信付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商务签证-普通短期商务多次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普通短期商务多次往返签证

     

     

     

    一、说明:

    1.由2016年10月17日起开始受理中国公民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的申请手续概要《商务目的/文人学者等》

    2.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另外,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材料,除护照以外一概不退还。

    3.原则上只需准备以下所述材料就可申请签证。但是,根据签证审查情况,可能需要追加材料,敬请理解与配合。

    4.短期滞留签证,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伴有收入的商务活动以及可以获得报酬的其他活动。

    5.发给签证种类:原则上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为「90天」。但根据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也可能为「30天」或「15天」。

    6.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时,需在「商务目的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里作详细阐述。

    7.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可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

     

     

     

    二、申请条件:

     

    Ⅰ.商务目的申请者

    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企业中任职的人员(包含IT技术员(注1))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任职人员

    (2)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地区上市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3)各驻华使领馆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的会员企业、且有日本国内的经营基础或国内联系方式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4)由日本、中国以及第三国地区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等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6)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1次,且因短期目的多次访问过除日本以外其他G7成员国2次以上(G7成员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的在职人员;

    (7)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日本3次以上的在职人员(注2)

     

     

    (注1)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

    (注2)护照上要贴有G7成员国颁发的签证(申根签证必须为德国、法国、意大利所颁发的)以及多次入境该国的记录。

     

     

     

    Ⅱ.文人学者等

    (1)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戏剧、舞蹈等领域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持有国家或者国际资格证书的现职律师、注册会计师、司法代书人、公证人、医生

    (3)公认为有相当成绩的业余运动员

    (4)全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委员,全国、地方政治协商会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5)在大学任讲师以上职务者(仅限全职教师)

    (6)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Ⅲ.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

    与满足上述Ⅰ、Ⅱ条件的申请人一同申请签证的其配偶与子女,或已经取得有效多次签证的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

     

     

    三、各项材料清单

    2023.04.18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A.商务目的材料要求: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AdobeAcrobat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5、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4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盖章的原件(需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具体职务,工资以及具体入职时间)

    7、所属单位的营业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并盖章

    8、满足上述Ⅰ2.(1)~(6)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满足(6)时需要提交能显示过去入境记录的旧护照原件

    9、数次查证申请理由书,2022.10.20

    10、双重签证发给同意书,20200930,如果仍然持有其他类型日本有效签证。

     

     

     

    B.文人・学者等材料要求: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填写参考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均需要提交)

    6、申请人符合上述Ⅱ2.(1) ~(6)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注明职务,工资以及入职时间并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等)

    7、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

     

    8、双重签证发给同意书,20200930如果仍然持有其他类型有效日本签证。

     

     

     

    C.上述1、2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签证材料要求: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均需要提交)

    6、表明家族关系的材料(证明与上述Ⅰ、Ⅱ申请人有婚姻、亲子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等)

    7、(与上述Ⅰ、Ⅱ申请人分开申请签证时)上述申请人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8、双重签证发给同意书,20200930如果仍然持有其他类型有效的日本签证。

     

       

    收费标准:700/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我中心不能受理;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未来創造人材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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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特定活動(未来創造人材・未来創造人材の配偶者等)

     

     

    未来創造人材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2024.03.08更新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书点击下载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的白底彩照1张,规格3.5*4.5

    4.如果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注3)原件或复印件1份(电子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出示或提交该证明书)

    出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以下5~9可省略)

    5.大学或研究生毕业(或结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文件(大学或研究生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或结业)证书),如果非日本名校毕业,一般不建议申请。

    6.申请人名下的银行等存款账户的现在余额的资料(存款存折的复印件等)

    7.活动日程表点击下载

    8.履历书点击下载

    9.加入健康保险的誓约书点击下载

     

     

     

     

    未来創造人材的配偶及子女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书点击下载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的白底彩照1张,规格3.5*4.5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电子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出示或提交该证明书)

    (出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以下5~6可省略;如果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停留时间最长为1年

    5.证明申请人与抚养人(未来创造人才)身份关系的文件(结婚证、出生证等)

    6.抚养者(未来创造人才)在留卡或护照的复印件

     

    收费标准:含使馆签证费合计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我单位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短信通知申请人取证或顺丰邮寄。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a.不含领馆工作日-如果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未来创造人才签证,使馆审查时间一般需要1个多月;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个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单位不能接收;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使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普通探亲访友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普通探亲访友签证

    (2024.03.12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一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张);注:(自2024年3月11日开始,使馆要求)户口本上面各人员登记信息页日期需要一致。

           

    5、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4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与日方邀请人户口在一起且能直接反映亲属关系,提供户口本整本复印件(但不适用于户口已注销者);否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只需中文页,如果是姻亲关系则需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注:如果是夫妻,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内的结婚证公证书原件。

     

    7、如果申请“访友”签证:提供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护照复印件、往来书信、电话记录、合影照片等

     

    8、在职人员如果申请15天以上的探亲、访友签证,需要提交所在单位的准假证明原件。


    (二)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邀请理由书,2023年新版点击下载(不用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当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2、90天以内的滞在预定表PDF版点击下载Word版点击下载,见填写范例.pdf注: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3、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文件的复印件; 

     注: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4、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的住民票复印件
    ※a.所有住民票上都没有记戴「个人编号和住民票CODE」;
    ※b.外籍人士除上述※1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c.底下有“世带全员の住民票”字样。

     

    5、不是日本人邀请时另需提供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第3、4项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但邀请信人若是留学生,需提交在学证明书。)


    (三) 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身元保证书,新版下载(不用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当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2、“标有总收入金额的”:

    课税(所得)证明书复印件(市区町村长发行);或纳税证明书复印件(样式2)(税务署长发行);或 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

     注:提交的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的话,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    

    3、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文件的复印件;

    注: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个体经营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4、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的住民票复印件
    ※a.所有住民票上都没有记戴「个人编号和住民票CODE」;
    ※b.外籍人士除上述※1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c.底下有“世带全员の住民票”字样。

    5、不是日本人邀请时另需提供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注:

    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非日本籍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必须为具有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且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但是,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均不能作为保证人。  

    ③申请探亲签证时,担保人及邀请人均不是在日亲属时,请提交在日亲属的住民票及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收费标准:含使馆签证费合计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小孩申请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小孩申请赴日签证

    (2023.06.09更新)

    1、对象人员:

    (1)在中国国内居住的未成年小孩,有中国户口,持中国护照申请赴日签证;       

    (2)已在日本有户籍。       

     

    2、所需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护照首页(即主信息页)复印件及最近一次有出入境日本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出入境日本纪录的复印件。

     

    3、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中国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张);        

    (6)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均需要提交)        

    (7)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数次签证时提交)。 

    (8)日本户籍謄本复印件(发行后3个月内);

     

    收费标准: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探亲签证-文部省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的探亲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或邮寄)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顺丰快递邮寄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

     

     

    探亲访友签证

    (2024.03.12更新)

     

    申请条件:由在日本的文部省国费留学生邀请

    (一)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填写参考

    (1)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手写无效。(一般推荐用AdobeAcrobat Pro系列软件填写。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Email至1179583729@qq.com邮箱供修改使用,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2)分开打印;

     

    3、彩照1张(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A4纸张);       

    5、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申请人与日方邀请人户口在一起且能直接证明亲属关系提供户口本整本复印件也可以;注:(自2024年3月11日开始,使馆要求)户口本上面各人员登记信息页日期需要一致。

    (如果申请访友则提供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护照复印件、往来书信、电话记录、照片等。)       

    6、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均需要提交);

     

    7、在职人员如果申请15天以上探亲签证,需要提交所在单位的准假证明原件。

     

    (二)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邀请理由书,2023年新版下载(不用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 

    2、滞在预定表PDF版点击下载Word版点击下载(不能超过90天),见填写范例.pdf注: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3、在学证明书复印件;

    4、国费留学生证明文件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时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所属院、系、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

    5、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的住民票复印件;

    ※a.所有住民票上都没有记戴「个人编号和住民票CODE」;

    ※b.外籍人士除上述※1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c.底下有“世带全员の住民票”字样。

     

    收费标准:500元/人。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探亲签证-夫妻、子女多次往返探亲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夫妻、子女”多次往返探亲签证

    (2023.06.09更新)

     

    申请范围:仅限于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孩子赴日数次签证。

    另,由于本签证是“短期滞在”的在留资格,所以在日本进行的收取报酬的活动是被法律禁止的。

     

    1.申请対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人: 

     

    (1)持「外交」、「公用」(注1)、「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取得适用于关于高级人才特定活动告示イ,ロ或ハ的『特定活动』」「特定活动(イ・ロ)」在留资格在日本长期居留(注2)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孩子。 

     

    (2) 在过去三年内有赴日经历,且,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的人。 

    (注1)邀请人的在留资格为「外交」、「公用」时,下述2的提交资料有所不同,请联系日本大使馆具体咨询。 

    (注2)在日本的在留期间为1年以上者。

     

     

    2.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一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并签名(如为新版电子护照则不用签名)

    2、护照首页(即主信息页)复印件及最近一次有出入境日本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出入境日本纪录的复印件。

     

    3、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填写参考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彩照1张(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张);       

    6、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5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7、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在职人员如果申请15天以上的探亲签证,需要提交所在单位的准假证明原件。

     

    (二)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邀请理由书,2023年新版下载,邀请理由书,数次.新版下载(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

    2、不超过90天停留的滞在予定表PDF版点击下载Word版点击下载(不能超过90天),见填写范例.pdf;注: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3、住民票复印件(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外籍人士除「住民票コード」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需注明世带全员之住民票)。

    4、不是日本人邀请时另需提供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5、申请人或邀请人能佐证具备渡航费用支付能力的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所得证明书等。


     

    收费标准:单次,500元/人;数次700元/人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另,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使馆公布的正常审查期间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a.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探亲签证-在日留学生邀请父母探亲的签证(在日留学生邀请、学校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保)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探亲签证
    (2024.03.12更新)

     

    申请条件:在日留学生邀请、所在学校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担保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

    如果最近一次赴日出入境记录在旧护照上面,也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如果有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2、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3、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5、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5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亲属关系证明:

    如申请人与日方邀请人户口在一起且能直接证明亲属关系,提供户口本整本复印件(但不适用于户口已注销者);注:(自2024年3月11日开始,使馆要求)户口本上面各人员登记信息页日期需要一致。

    否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复印件:

    a.出生医学证明、

    b.独生子女证、

    c.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中文页)。 

     

    7、在职人员如果申请15天以上的探亲、访友签证,需要提交所在单位的准假证明原件。   

     
    (二)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邀请理由书,2023年新版下载(不用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当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2、滞在予定表PDF版点击下载Word版点击下载(不能超过90天),见填写范例.pdf

    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否则不能受理。

     

    3、在学证明书复印件;

    4、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的住民票复印件;

    ※a.所有住民票上都没有记戴「个人编号和住民票CODE」;

    ※b.外籍人士除上述※a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c.底下有“世带全员の住民票”字样。

    5、不是日本人邀请时另需提供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三) 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身元保证书,新版下载并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名簿点击下载),由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保并出具;表上人物年龄一定要写截止当前的周岁,不能写虚岁。

    2、在职证明书复印件;

    注:①申请探亲签证时,担保人及邀请人均不是在日亲属时,请提交在日亲属的住民票及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②若教授为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教授的有效的在留卡 (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收费标准: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我中心不能受理;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短期留学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停留期90天以下的短期留学签证

     2024.03.11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并签名(如为新版电子护照则不用签名)

    2、护照首页(即主信息页)复印件及最近一次有出入境日本信息页的复印件;

    如果最近一次进出日本信息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及出入境日本纪录的复印件。

     

    3、电脑PDF软件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填写参考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4、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4、在学证明原件及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果刚毕业请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1份(原件),A4纸张, 注明姓名、任职时间、职务、年收入,联系人及固定电话    

    6、经费支付者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是机关、团体或事业单位则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A4纸张) 

     

    8、申请人与经费支付者关系证明材料,以下3选1:

    a.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如能够直接证明关系);注:(自2024年3月11日开始,使馆要求)户口本上面各人员登记信息页日期需要一致。

    b.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c.出生证复印件。

     

    9、学费收据复印件

    10、学费汇款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的复印件              

    1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湖北省以外户口均需要提交);

    如果是大专以上在校人员,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认证即可。

    12、根据审查需要,有可能还需要追加其他材料。    

     

    (二)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点击下载

    2、邀请理由书,2023年新版下载

    3、滞在予定表PDF版点击下载Word版点击下载。注:去程和回程必须写明中日双方城市及机场名称,如“上海浦东机场-东京成田机场”。

    注:a.此3份文件"均"不需要盖章或签字;b.如果有多人,每人一份,或者附申请人名簿;

     

    4、有关邀请方的材料(择一即可):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的《法人登记藤本》复印件,3个月有效;    

    b、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中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有股价趋势图形的);    

    c、团体概要说明书点击下载或简介书或宣传册复印件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d、大学教授邀请时需提供:在职证明复印件。                               

         

    注:①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②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复印件。    

     

    收费标准:5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过境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过境签证 (不超过24小时停留)

    (2023.04.18更新)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点击查看样表第一页样表第二页注: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2、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3、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并签名(如为新版电子护照则不用签名); 

    4、护照首页复印件;

    5、目的国(目前只能是美国、加拿大,且申请人常居地为中国)有效签证或绿卡复印件;如果是以前签发的美国多次往返签证,还需要EVUS复印件;

    6、同一航空公司“联程”的机票复印件;如是夜晚,还需要提供酒店订单;              

    7、户口本首页(公安厅章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则只需申请人页复印件                        

    8、湖北省以外户口者:除上述7外,还需湖北省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注:留学生只能是第一次赴美/加才能申请过境签证。
     

    收费标准:4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个人旅游签证: 单次旅游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个人自由行旅游单次签证

    2024年03月06日更新

     

    ★ 受理范围是在以下地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自由行签证审批时间最短为7个工作日。

    ★ 持该签证在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为15天。

    自由行签证需使馆指定的中日双方旅行社分别出具日方邀请函及中方担保函(由代办机构办理),中日双方旅行社对申请人负有担保的责任,故申请人在日本期间的所有活动内容均须告知旅行社。

    ★ 请注意:申请一旦拒签,主申请人不给签证,家属也要注销签证,且6个月不得申请任何签证!!!

     

    ★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请使用A4规格的纸)

    1.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的扫描件(护照内如果有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也需要扫描;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电子版发邮箱1179583729@qq.com即可。

    3.最近3个月内的彩照电子版(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

    4.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北京领区以外户口还需要提交居住证扫描件)

    5.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扫描件点击下载,注:左边打印申请人姓名,右边手写签名;

     

    6-1.如果是在职人员:提供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

           6-2.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

           6-3.如果是自由职业人员,提供:①现在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即使纳税为0也需要);②收入来源情况的说明,以及证明材料。

     

    7.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申请人需达到使馆要求,2选1)如下:

    ①最近1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1.5万以上税单电子版;

    ②20万以上存款证明扫描件--“建议”冻结3个月。只能使用:建设、交通、广发主卡、招行(电子银行)、中信(电子银行)、华夏(电子银行)、光大(电子银行)、平安(电子银行)。

    注:使馆不接受任何理财证明。

     

    在校学生提供父母资产证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扫描,能够明显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扫描件,亲属关系公证书扫描件。

    夫妻提供对方资产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扫描件。

     

    ★ 申请人注意事项:

    ①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得以商务、探亲访友、考试等其它目的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②申请若被拒签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单次签证:600元/人。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领馆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个人旅游签证:3年多次旅游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个人自由行3年多次旅游签证

     

    2024年03月06日更新

     

     

    ★ 受理范围是在以下地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自由行签证审批时间最短为7个工作日。 

     

    ★ 持该签证在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为30天。  

     

    自由行签证需中日双方旅行社分别出具日方邀请函及中方担保函(由代办机构办理),中日双方旅行社对申请人负有担保的责任,故申请人在日本期间的所有活动内容均须告知旅行社。 

     

    请注意:申请一旦拒签,主申请人不给签证,家属也要注销签证,且6个月不得申请任何签证!!!

     

     

    ★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请使用A4规格的纸) 

    1.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的原件(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电子版发邮箱1179583729@qq.com即可。

    3.最近3个月内的彩照电子版(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

    4.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北京领区以外户口还需要提交居住证扫描件)

    5.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扫描件点击下载,注:左边打印申请人姓名,右边手写签名;

     

    6-1.如果是在职人员:

    提供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

    在职证明书。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任职时间、现在的职务,个人年收入格式参考

    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2.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

    6-3.如果是自由职业人员,提供:①现在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即使纳税为0也需要);②收入来源情况的说明,以及证明材料。

     

    7.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申请人需达到使馆要求,二选一)如下:

    ①最近1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3.5万以上税单;如:申请人8月提交申请,提供的税务证明必须是去年8月至今年8月。

    ②50万以上存款证明原件--“建议”冻结3个月;只能使用:建设、交通、广发主卡、招行(电子银行)、中信(电子银行)、华夏(电子银行)、光大(电子银行)、平安(电子银行)。

    注:使馆不接受任何理财证明。

     

    ★在读学生及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申请。

     

    ★ 申请人注意事项: 

    ①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不得以商务、探亲访友、考试等其它目的申请个人旅游签证,否则责任自负 。 

    ② 除护照外,申请人提供所有材料使馆及我单位一律不予以退还。

    ③ 申请一旦拒签,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3年多次往返签证收费标准,二选一:

    1、拒签全额退费:2000元/人;

    2、拒签不退任何费用:1500元/人。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领馆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个人旅游签证:5年多次旅游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个人自由行5年多次旅游签证

     

    2024年03月06日更新

     

     

    ★ 受理范围是在以下地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 持该签证在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为90天,“不能延期”,1年内最长停留180天。 

    自由行签证需使馆指定的中日双方旅行社分别出具日方邀请函及中方担保函(由代办机构办理),中日双方旅行社对申请人负有担保的责任,故申请人在日本期间的所有活动内容均须告知旅行社。

     

    请注意:申请一旦拒签,主申请人不给签证,家属也要注销签证,且6个月不得申请任何签证!!!

     

     

    ★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请使用A 4规格的纸) :

    1.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的原件(如果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电子版发邮箱1179583729@qq.com即可。

    3.最近3个月内的彩照电子版(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

    4.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领区以外户口还需要提交居住证扫描件)

    5.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扫描件点击下载,注:左边打印申请人姓名,右边手写签名;

     

    6-1.如果是在职人员:

    提供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

    在职证明书。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任职时间、现在的职务,个人年收入格式参考

    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2.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

    6-3.如果是自由职业人员,提供:①现在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即使纳税为0也需要);②收入来源情况的说明,以及证明材料。

     

    7.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申请人需达到使馆要求,二选一)如下:

    ①近1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8.5万以上税单。

    ②100万以上存款证明原件--“建议”冻结3个月;

    注:①需提供申请当月最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如:申请人8月提交申请,提供的税务证明必须是去年8月至今年8月;

    存款证明必须是可以网上验证真伪的

    ③只能使用:建设、交通、广发主卡、招行(电子银行)、中信(电子银行)、华夏(电子银行)、光大(电子银行)、平安(电子银行)。

    注:使馆不接受任何理财证明。

     

    8.如果有家属一同申请提供以下资料:护照原件、照片3.5*4.5白底彩色近期照2张、电脑填写签证表、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结婚证、出生证、公证书等)。

     

    ★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由主申请人提供即可,同行亲属勿须重复提供;

    ★ 在读学生及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申请。

     

    备注:

    1.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有可能被拒签。

    2.使馆在审理过程中有可能追加任何资料。

    3.使馆有可能电话调查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公司,请配合。

     

     

    ★ 申请人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签证申请表应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亲署签名。 

    ②可用于商务、探亲、访友等其它目的。 

    除护照外,申请人提供所有材料使馆一律不予以退还。 

    ④建议拿到护照签证后3个月内需要赴日。

     

     

    5年多次往返签证收费标准,二选一:

    1、拒签 全 额 退 费:2500元/人;

    2、拒签不退任何费用:1500元/人。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领馆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个人旅游签证:单次旅游签证(本科及以上在读或毕业生)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受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日本个人自由行旅游单次签证

    2024.03.06更新

     

     

    ★ 受理范围是在以下地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自由行签证审批时间最短为7个工作日。

    ★ 持该签证在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为15天。

    自由行签证需使馆指定的中日双方旅行社分别出具日方邀请函及中方担保函(由代办机构办理),中日双方旅行社对申请人负有担保的责任,故申请人在日本期间的所有活动内容均须告知旅行社。 

    ★请注意:申请一旦拒签,6个月不得申请任何签证!!!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请使用A 4规格的纸)

    1.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的扫描件(护照内如果有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也需要扫描;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签证申请表,电子版发邮箱1179583729@qq.com即可。

    3.最近3个月内的彩照电子版(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

    4.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北京领区以外户口还需要提交居住证扫描件)

    5.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扫描件点击下载,注:左边打印申请人姓名,右边手写签名;

     

    6.教育部承认的特定正规4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读大学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以及学信网上学籍认证,可以不提供资产证明;

     

    7.教育部承认的如下点击下载学校名单正规4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距签证申请提交使馆日期不能超过3年),提供:

    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②最近1年个税纳税证明(无金额要求)

     

     

    ★ 申请人注意事项: 

    ①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不得以商务、探亲访友、考试等其它目的申请个人旅游签证,否则后果自负。 

    ② 除护照原件外,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使馆及我单位一律不予以退还。 

    ③ 申请一旦拒签,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

    1、单次签证:600元/人。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领馆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医疗居留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1. 什么是医疗居留签证?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等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同伴者的签证。

    (1)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从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到温泉治疗等疗养的广泛范围,根据日本医疗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所有行为,皆能为接纳对象。 (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诊察、牙科治疗、疗养(包括90天以内的温泉治疗等)。

    (2) 多次签证: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等多次有效的签证。 但是,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居留期间在90天以内的人。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请通过身元保证机构取得该表。

    (3) 同伴者:除了外国患者等的亲戚以外,根据需要,不是亲戚的人也可以作为同伴者同行。根据需要,发给同伴者与外国患者等相同的签证。但是,同伴者的访日目的为照料外国患者等的日常生活,不得运营有收入的事业或从事能获得报酬的活动。

    (4) 有效期限:根据需要为3年。根据外国患者等的病情等而定。

    (5) 逗留期间:最长6个月。逗留期间,根据外国患者等的病情等决定。居留预定期间超过90天时,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等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6) 希望在日本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等的外国患者等,请参照记载于本文的登录身元保证机构(身元保证机构-登录国际医疗协调员名单点击下载、身元保证机构-登录旅行社名单点击下载)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7) 请通过身元保证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療预定表)。

    (8) 外国患者等因住院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外国患者必须以本人住院的日本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为代理人,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与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给为其管辖范围的日本驻外使领馆。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2023.04.18更新)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1份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亲笔签名。注:

        (1)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3)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4)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5)分2张单面打印;

     

    2、最近3个月内彩照1张(不含边框,标准35*45mm,背景为白色),不符合要求不能受理。

    3、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及护照本人信息页和最近一次到日本的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如果自行购买的塑料类护照封皮,请取下,不要邮寄。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居住证明原件(户口不在湖北省提交);

    6、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如:余额10万以上最近半年银行流水原件、或者10万以上存款证明原件)

     

    7、日本医疗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原件(注:使馆不受理彩色扫描件);

    8、日本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原件;

    9、申请人名单原件;

    注:日本医疗担保机构出具的,2名以上申请人时需要提供;

     

    10、陪同人员的说明原件及日语翻译件。注:当有陪同一起申请时提交,以患者的口吻出具。内容是:患者需要人陪同前往日本的必要性说明,需要签字。

    11、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注:结婚证或出生证等等,当有陪同一起申请时提交。

    12、国内医院的推荐信原件;医院盖章,内容是:为何国内无法治疗,推荐前往日本进行何种治疗。

    13、国内医院的推荐信日文翻译件;

    14、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收费标准:单次签证500元/人;多次签证700元/人。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a.含使馆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签证转移手续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签证转移手续

    注:适用于护照过期而日本国签证仍在有效期间的申请人。

    所需资料:

    1、新旧护照;

    2、签证申请表;

    3、旧护照上面需要转移的签证-当初的申请受理号码;

    4、签证转移申请书点击下载

     

    收费标准:200元/人(不含使馆收费;使馆收费据实代收代缴)。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取护照、签证——6.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a.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请至少提前11工作日申请签证,低于11工作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介护福祉士签证

    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签证代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介护福祉士签证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2017年4月开始,暂且接受赴日以从事护理工作或者指导护理工作为目的,并且满足下列1所列举的条件人员的签证申请。特此通知。

    该方法为暂行方法,有变更时,将另行通知。

    1.所需条件

    (1)从日本的介护福祉士培训机构毕业,并以介护福祉士的身份注册登记过

    ※介护福祉士培训机构是指,根据“社会福祉士以及介护福祉法”第39条I号至同条3号的规定,经文部科学大臣以及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学校或者经都道府县知事指定的培训机构(介护福祉土登录证上记载为“法第39条第1号”或“法第39条第2号”或“法第39条第3号”该当年月日)

    (2)与日本公立或者私立的机构签署过合同,从事护理工作或者指导护理工作

    (3)和日本籍职员一样获取同等或者以上金额的报酬

     

     

    2.所需材料:

    (1)介护福祉士培训机构毕业证书

    (2)介护福祉士登录证(复印件)

    ※登录证上记载为“法第39条第1号”或“法第39条第2号”或“法第39条第3号”该当年月日,“法第39条第4号”不认可。

    (3)明确记载申请人劳动条件以及所从事业务内容的材料( 劳动合同等)

    (4)工作单位概要介绍材料(宣传手册等,记载该介护机构或者事业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获得指定年月日的材料)

    (5)护照原件

     

    (6)填写1份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并亲笔签名。注:

        (a)使馆已不受理非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b)需使用PDF软件填写;不能将PDF签证申请表转化为word填写;

        (c)除第二页最下面的签名处外,其余均需电脑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d)填写后以附件形式发至117958372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如签证办好后需要邮寄给您,则请在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另外,本邮箱仅供接收邮件使用,不能回复咨询。

        (e)分2张单面打印;

     

    (7)最近3个月内的照片1张,35*45mm,白底彩照

    (8)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A4纸张)

    (9)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湖北以外户籍者需要提供)

     

    3.其他

    (1)此种签证需通过日本法务省的审批才能发给,所需审查时间未定,请尽早提前递交申请材料。

    (2)预计发行「滞在期间1年」的签证

     

    收费标准:单次签证500元/人;多次签证700元/人。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被拒签,日本驻华大使馆目前不收取签证费;但代办费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或快递到北京办事处——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4.使馆领事审核材料——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签证——7.护照、签证送或快递至武汉——8.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a.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签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此种签证需通过日本法务省的审批才能发给,所需审查时间未定,请尽早提前递交申请材料。但低于60自然日的申请我中心不能接受;

    3,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4,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5,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申请人未拿到护照签证前而购买飞机票需自行承担风险;

    6,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发往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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