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原创文章 编辑:本站编辑 时间:2023-02-24 浏览量:4598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建立、充实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进一步提升公司法律合规工作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合规风险,我公司决定开展2023年法律服务机构的遴选工作,现以公开征集方式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注册地址在武汉市城区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二)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5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律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参与本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10年(含)以上法律职业工作经验。

(四)律师团队负责人近三年担任5家以上国有企业或TMC行业、旅游行业法律顾问。行业服务经验具有商旅管理、旅游、供应链管理等优先。

二、遴选方式

    我公司成立法律服务机构邀标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选出5家律所入选法律服务律所备选库,并在5家入选备选库的律所中确定1家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三、主要服务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律师事务所应以本所的整体力量为依托,为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的项目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一)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公司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

(三)协助公司草拟、修改、审查章程、合同、协议及拟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

(四)根据需要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参与有关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法律意见;

(五)接受公司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六)协助公司开展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七)为公司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八)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工作。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如代理诉讼和仲裁案件、重大事项或课题等,若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责任较为重大,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不计入常年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四、服务形式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不委派驻点律师,采取不定期地以合理有效的方式与公司法务部保持业务联络,以便及时处理公司随时可能发生的法律事务。对于一般法律事务,应在24小时内完成。对于紧急事务,应在公司指定期限内完成。根据具体事务需要,可赴公司指定地点工作。提供的法律服务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以口头形式提供法律咨询。

五、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有意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遴选资料:

(一)申请函;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五)其他材料。

    遴选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律所备选入库资格遴选文件》,该文件需向chenyong@wies.com.cn邮箱发送名为“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机构遴选文件”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厦27楼;     

    电子版发送邮箱地址:chenyong@wies.com.cn     

七、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厦27楼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13452462813      

    邮箱:chenyong@wie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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