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法国旅游签证材料要求

    2023.10.20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首页、及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5、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6、住宿证明(可选),需包含全程在申根区的住宿, 例如:酒店订单,租房合同等。

    7、旅游行程单;行程单内容须覆盖在法国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的地点及日期。

    8、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9、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1)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2)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3)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

     

    10、在职及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A、申请人如果是在职人员:

    (1)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中英文证明信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2)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但是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B、申请人如果是学生:

    (1)学校出具的中英文在读证明原件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德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2)经济依附人的工作单位中英文在职证明,原件;如申请人经济不独立,则必须提供。

    由申请人的经济依附人的工作单位出具,须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公章,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签发日期及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名主管的姓名和职务,经济依附人的姓名、职务、收入以及工作年限。

    (3)经济依附人的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但是如果经济依附人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注:如经济依附人已退休:可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4)经济依附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5)经过当地外事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一个人出国或父母其中只有一个人陪他, 还必须提供经过外事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C、申请人如果是退休人员

    (1)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2)申请人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法国探亲、访友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法国探亲/访友签证

    2023.10.20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及发达国家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5、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6、户口本整本复印件,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7、法方邀请信扫描件,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8-1、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经过外事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2、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和复印件

    (1)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2)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0、住宿证明;请您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住宿证明:
    (1)接待证明原件。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11、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a.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b.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c.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

     

    12、在职及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A、申请人如果是在职人员:

    (1)工作单位出具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B、申请人如果是学生:

    (1)提供学校出具的中英文在读证明原件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德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2)经济依附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原件,如申请人经济不独立,则必须提供。

    由申请人的经济依附人的工作单位出具,须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公章,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签发日期及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名主管的姓名和职务,经济依附人的姓名、职务、收入以及工作年限。

    (3)经济依附人的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如经济依附人已退休:可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4)经济依附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5)经过外交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一个人出国或父母其中只有一个人陪他, 还必须提供经过外交认证亲属许可公证原件和复印件;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C、申请人如果是退休人员

    (1)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或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2)申请人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3、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4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法国商务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法国商务签证

    2023.11.20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法国公司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的访问行程;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6、中方公司中英文在职及派遣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年薪;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7、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中方工作单位对公账户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申请人个人的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最好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

    11、往返机票订单;

    12、住宿证明或酒店订单;

    13、涵盖出境期间的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a.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b.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c.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商务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商务签证材料要求

    2023.11.22更新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果有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也请提供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6、邀请信原件或清晰扫描件,(若递交扫描件则须附上发送此封邀请函的邮件打印件);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的访问行程;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7、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8、营业执照(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但是,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9、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复印件并盖章;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

    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此项材料不是必须的。

    10、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11、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a.承保区域: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

    b.保险额度:医疗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合30万人民币)。

    c.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

     

             12、退休人员 ‐ 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13、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下列特殊人员如下:

    14、如果无业或者自由职业,需要提供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 (原件)

             - 自由职业者: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解释信用中文书写,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 无业人员: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5、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   配偶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开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   配偶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结婚证 (原件 + 复印件)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16、如果在读,需要提供在读证明 (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17、如果是未成年人:

            - 学生证 (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 (原件),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培训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职业培训签证

    2023.11.22更新

     

    1. 旅行护照(原件)及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护照有效期应比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富余至少3个月

    - 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 护照无破损

    2. 两张证件照片

    两张(6个月以内)的白底彩照,照片无破损,尺寸应为 35X45mm.

    3. 在线填写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 请在线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所有页并签字

    - 申请表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未成年申请人的申请表须由至少父母一方签名

    - 签名务必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4. 以下文件(复印件):

    - 所有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所有非空白页(仅适用于中国公民)

    - 在中国的有效居留许可证(仅适用于外国人)

    5. 旅行医疗保险而非旅行意外保险(原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并覆盖整个旅行时间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险单,须包含以下部分: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不仅限发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医疗送返回国的费用;遗体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 30,000 欧元

    6. 德国企业/商务伙伴的邀请函 (原件)

    - 邀请函须包含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现联系方式及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 邀请函应以原件或以清晰的扫描件形式递交。若递交扫描件则须附上发送此封邀请函的邮件打印件

    7. 培训计划 (原件)

    ‐ 仅参加职业培训或进修的申请者需提供

    ‐ 培训计划须由邀请公司出具,且包含各阶段培训内容及培训地点

    8.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原件)

    - 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9.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10.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 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复印件)

    - 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 由工作单位承担旅行费用时须提交

    12. 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以下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4.如果是大学在读学生,请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a.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b.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c.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15.如果是未成年人

    - 学生证(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文化活动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文化活/体育动签证

    2023.11.22

     

     

    1.旅行护照原件及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护照有效期应比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富余至少3个月

    - 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 护照无破损

    2.两张证件照片

    两张(6个月以内)的白底彩照,照片无破损,尺寸应为 35X45mm.

    3.在线填写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 请在线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所有页并签字

    - 申请表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未成年申请人的申请表须由至少父母一方签名

    - 签名务必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4.以下文件(复印件):

    - 护照信息页及签名页复印件

    - 所有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所有非空白页(仅适用于中国公民)

    - 在中国的有效居留许可证(仅适用于外国人)

    5.旅行医疗保险而非旅行意外保险(原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并覆盖整个旅行时间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险单,须包含以下部分: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不仅限发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医疗送返回国的费用;遗体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 30,000 欧元

    6.德国主办方/组织方的邀请函(原件)

    - 邀请函须包含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现联系方式及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 邀请函应以原件或以清晰的扫描件形式递交。

    (若递交扫描件则须附上发送此封邀请函的邮件打印件)

    7.中方文体活动组织机构出具的派遣函原件

    ‐ 使用机构正式抬头纸,包括其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机构网站主页);派遣函用中文出具,并附上英语及德语翻译

    ‐ 由被授权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 说明此行目的和起止时间

    8.中方文体活动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机构公章

    *大学和公法机构免交此项材料

    9. 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费用的证明‐参见银行流水原件

    ‐ 或由德国主办方或中国派遣方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的证明原件

    ‐ 或第三方承担费用的证明(原件)

    ‐ 例如:奖学金证明

    10.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原件)

    - 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11.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12.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3.如果是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14.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15-18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5.自由职业或者无业者,提供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原件

    - 自由职业者: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解释信用中文书写,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 无业人员: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6.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  配偶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开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  配偶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结婚证 (原件 + 复印件)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17.如果是大学在读学生,请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a.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b.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c.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原)

    18.如果是未成年人

    - 学生证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 原件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探亲签证材料要求

    2023.11.22更新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6、旅行医疗保险而非旅行意外保险(原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并覆盖整个旅行时间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险单,须包含以下部分: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不仅限发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医疗送返回国的费用; 遗体送返回国的费用; 承保金额不低于 30,000 欧元

            

            7、邀请函 (原件)

       - 由邀请方用英文或德文文书写 (格式不限)

       - 告知邀请方完整的现址和现联系方式

       - 说明此行目的、在德停留时间以及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

       - 如可能,详细说明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 由邀请人亲笔签名

       - 重要提示:详尽的邀请函有助于减少申请受理中的调查询问并有助于缩短审核时间

       8、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a)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费用的证明(原件),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承担计划逗留时间内的旅行费用

      b)由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的正式的经济担保函(原件和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9、邀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 邀请人德国身份证或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 非德籍邀请人还须另外提交在德有效居留许可的复印件;该许可有效期须涵盖被邀请人在德逗留时间

      - 邀请函若不是由在德居住亲属而由其配偶出具,则申请人亲属的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和其有效的德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也应作为附加材料一同提交

     

       10、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 探访亲属: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原件+复印件)

      - 探访朋友/熟人:可通过有说服力的邀请函、往来信件、电子邮件或照片证明私人关系

       11、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原件)

      - 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12、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13、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4、如果是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15、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另外,以下16-19人员提交材料为:

       16、如果自由职业或无业人员,提供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 (原件):

       -自由职业者: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解释信用中文书写,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无业人员: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7、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 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用中文开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 配偶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18、如果是大学在读,提供在读证明 (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19、如果是未成年人,提供:

      - 学生证(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展会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展会签证材料要求

    2023.11.22更新

     

     

    1. 旅行护照原件,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  护照有效期应比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富余至少 3 个月

    -  护照须由护照持有者本人签名(中国申请人用中文签名)

    - 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 护照无破损

    2.两张证件照片

    两张(6  个月以内)的白底彩照,照片无破损,尺寸应为 35X45mm.

    3.在线填写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  请在线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所有页并签字

    -  申请表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签名务必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未成年申请人的申请表须由至少父母一方签名

    4.参展人员:

    - 展商证(打印的电子证)

    -  以及下述参展资料中的一项:

    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如果展位是通过展位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的名义预订,须提交代理公司出具的展位分配证明和展位费已支付给代理公司的付款证明。 或 展位已支付给展会主办方的汇款证明(复印件)

    如果参展单位不是您的直接雇主:请提交您与参展单位关系的证明

    观展人员:观展门票(打印的电子票)

    布展人员: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复印件)

    分包公司的人员:提交展台承建合同或参展企业出具的委托确认

    5.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原件)

    -  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6. 所有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7.户口本复印件-仅适用于中国公民,所有非空白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  如果是外国人,需提供在中国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

    8. 旅行医疗保险而非旅行意外保险原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并覆盖整个旅行时间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险单,须包含以下部分: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不仅限发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医疗送返回国的费用;遗体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 30,000 欧元

    11.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

    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此外,以下人员的在职证明中须包含:

    - 参观展会的申请者:观展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观看展会的原因)

    - 作为参展商的申请者:展会举办方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申请者在此次展会中的

    角色)

    - 为展会搭建展台的申请者:关于展台搭建工作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在德国进行展台拆建工

    作的天数)

    12.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3.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复印件)

    - 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的银行账户对账单

    - 由工作单位承担旅行费用时须提交

    14.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15.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以下16-18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6.自由职业或者无业人员提供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原件

    - 自由职业者: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解释信用中文书写,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 无业人员: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7.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配偶的在职证明 (原件)

    ‐ 用中文开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译,及配偶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及结婚证原件 + 复印件‐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18.在读证明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 文翻译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19.未成年人

    - 学生证 (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 (原件)*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德国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1.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2.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酒店一楼市国际交流中心海外国旅部。

        3.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德国旅游签证材料要求

    2023.11.22

     

    1. 旅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护照有效期应比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富余至少 3 个月

    - 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 护照无破损

    - 如果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 两张证件照片

    两张(6 个月以内)的白底彩照,照片无破损,尺寸应为 35X45mm。

    3. 在线填写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由我部代填)

    - 申请表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签名务必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 未成年申请人的申请表须由至少父母一方签名

    4. 旅行计划

    ‐ 包价旅游:请提供由旅行社出具的详细行程计划(行程单上须显示此次旅游的组织者名称)

    ‐ 自助游:请提供由申请者自己拟定的行程计划,行程单内容应包含此次旅游的目的地,停留时间以及所乘坐的交通工具。

    ‐ 重要提示: 若您与其他人一同出行,但各自单独递交申请,请在您的行程单中注明同行者的完整姓名和护照号码以及组织此次旅游的旅行社名称;

    ‐ 如旅行计划是中文,请提供英语或德语的翻译件

    5.往返中国的机票订单(复印件)

    ‐ 往返中国的机票订单

    ‐ 机票订单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称、航班起飞到达时间,航班起降机场以及机票预订代码

    ‐ 请递交用英语或德语打印的机票订单

    6.住宿证明(复印件)

    ‐ 覆盖在申根区全部停留时间的住宿证明

    ‐ 住宿证明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由旅行社出具的包价旅游中已包含酒店住宿的证明,酒店订房凭单,确实有效的个人酒店预订单,度假公寓的租住合同;如住宿由私人安排,也请提供相关证明

    ‐ 须明确显示申请人姓名和住宿天数

    ‐ 请递交用英语或德语出具的住宿证明

    7.旅行医疗保险而非旅行意外保险(原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并覆盖整个旅行时间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险单,须包含以下部分: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不仅限发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医疗送返回国的费用;遗体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低于 30,000 欧元

    8.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

    - 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9.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10.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12. 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

     

    以下13-15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2.自由职业或无业人员,提供关于目前职业状况的解释信 (原件)

    - 自由职业者:作为代替企业或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自由职业者的解释信应详细阐述目前从事的自由职业并说明收入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解释信用中文书写,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 无业人员:作为代替工作单位/雇主开具的在职证明的材料,解释信应详细说明个人情况,收入来源和旅行费用的承担用中文书写,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3.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为其配偶的证明

    - 配偶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开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 配偶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结婚证 (原件 + 复印件)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14.  如果是大学在读学生,提供在读证明 (原件)

    - 大学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

    - 大学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申请人本人无足够的资金,须提供经济来源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15. 未成年人

    - 学生证(复印件)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 (原件)*

    - 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

    - 内容包括准假证明

    - 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若学生在中国法定学校假期内出行则无需此项材料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英国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英国旅游签证

    2023.11.30更新

     

    材料要求:


    1. 护照: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护照首页扫描件/复印件,确保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反光;如有其他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请一并提供; 
    2.旧护照,如果有请一并提供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含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3.照片,自备3.5cm×4.5cm白底彩色证件照,近半年内拍摄,无镜框,露五官;
    4.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5.签证信息表,请务必真实完整填写; 


    6.户口本所有有内容的页面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及本人页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7.如果是学龄前儿童提供:

    7.1.父母亲银行流水: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工资卡最佳;打印日期在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 

    7.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

    7.3.其他材料:

    a.同行人护照首页签证页;

    b.学龄前儿童:如父母双方均不陪同出行,需开具委托信;(如果同父母一方出行,则另一方需提供授权书;如果父母一起同行就不需要授权信)

    c.若探访在英国的朋友,需提供:邀请信扫描件,需亲笔签名;英国的移民状况证明扫描件,包括: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或移民章,内政部出具的允许在英国停留的确认信。

     

    8.如果是在校学生,提供:

    8.1学生证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 

    8.2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学校抬头纸打印,盖公章;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学号等),在读学校及班级,请假时间,前往国家等;

    8.3父母亲在职证明

    a.抬头纸打印(A4),加盖公司红章; 

    b.在职信息需包含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等)、职务、入职时间、月薪/年薪、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c.父母亲银行流水: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工资卡最佳;打印日期在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 

    d.父母亲中英文存款证明,余额5万以上,至少冻结3个月;

    8.5.其他材料

    a.若有同行人,请提供其护照首页签证页;

    b.如父母双方均不陪同出行,需出具委托信。

     

    9.如果是在职人员:
    9.1.结/离婚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9.2.提供在职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打印在公司抬头纸上;在职信息需包含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等)、职务、入职时间、月薪/年薪、请假时间、前往国家、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9.3如申请人是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4.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工资卡最佳;打印日期为申请前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如对此有疑问请先联系客服专员; 
    9.5.中英文存款证明,余额5万以上,至少冻结3个月;
    9.6行程单,含出行日期、在外计划行程及停留城市;
    9.7其他资产证明:
    a.房产证扫描件(重要文件,如有请提供);
    b.车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c.证券、基金、股票证明等(如有请提供);

     

    10.如果是退休人员

    10.1.结/离婚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10.2.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养老金银行流水账单);打印日期在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 

    10.3.中英文存款证明,余额5万以上,至少冻结3个月;

    10.4.退休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10.5.其他资产证明:

    a.房产证扫描件(重要文件,如有请提供);

    b.车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11.如果是自由职业者:

    11.1.收入来源证明

    例如:股票、基金、理财、房租证明等扫描件。如已婚,请提供配偶方的工作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领馆可能会要求提供收入来源的情况说明; 

    11.2.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工资卡最佳;打印日期在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 

    11.3.中英文存款证明,余额5万以上,至少冻结3个月;

    11.4.行程单,含日期及停留城市;

    11.5.其他资产证明

    a.房产证扫描件(重要文件,如有请提供);

    b.车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英国驻华大使馆及武汉英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据实收代收代缴):1050元/人;

    2、代办收费:1000元/人。

    注:无论申请是否签发或者拒签,所有费用均不能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翻译——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英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英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英国商务/探亲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英国探亲/商务签证

    2023.11.30更新

     

    材料要求:


    1. 护照: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护照首页扫描件/复印件,确保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反光;如有其他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请一并提供; 
    2.旧护照,如果有请一并提供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含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3.照片,自备3.5cm×4.5cm白底彩色证件照,近半年内拍摄,无镜框,露五官;
    4.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5.签证信息表,请务必真实完整填写; 


    6.结/离婚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7.户口本所有有内容的页面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及本人页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8.在职证明:
    a.提供在职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打印在公司抬头纸上; 
    b.在职信息需包含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等)、职务、入职时间、月薪/年薪、请假时间、前往国家、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9.如申请人是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近6个月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工资卡最佳;打印日期为申请前15日之内最佳;余额须足够支付此行的全部费用;切记不要临时大额存入;银行流水对于签证至关重要; 
    11.中英文存款证明,余额5万以上,至少冻结3个月;


    12.行程单,含出行日期、在外计划行程及停留城市;
    13.其他资产证明:
    a.房产证扫描件(重要文件,如有请提供);
    b.车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c.证券、基金、股票证明等(如有请提供);

    14.其他材料
    a.同行人护照首页签证页;
    b.学龄前儿童:如父母双方均不陪同出行,需开具委托信;
    c.若探访在英国的朋友,需提供:邀请信扫描件,需亲笔签名;资金证明文件;英国的移民状况证明扫描件,包括: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或移民章,内政部出具的允许在英国停留的确认信;
    d.若是探访在英读书的孩子:需提供孩子写的邀请信扫描件,需亲笔签名;或学校发的邀请函扫描件;护照个人信息页,有效签证页以及生物信息卡扫描件:在读证明和学生证扫描件;警局注册信扫描件;若是英国一方承担行程费用,需提供3个月银行对账单扫描件。
    e. 若是赴英国进行商务访问,请提供接待申请人访问的英国公司或者组织的邀请函原件,并明确说明去英国的原因、行程及确认哪一方负担旅行费用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英国驻华大使馆及武汉英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据实收代收代缴):1050元/人;

    2、代办收费:1000元/人。

    注:无论申请是否签发或者拒签,所有费用均不能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翻译——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英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英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西班牙商务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西班牙商务签证

    2023.11.22更新

     

    材料要求:

    1.一张使用英文或西班牙大写印刷体手工填写或者打印机填写的申请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

    (未成年人则必须加上法定监护人的签字)。

     

    2.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需使用公式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以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详细行程;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3.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访问目的;

    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并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4.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5.机票预订单:

    若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

    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6.住宿证明:涵盖全部旅程的住宿证明。

    7.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此份保险必需承付申请人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投保金额至少为 30000 欧元或等值的人民币。

     

    8.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3个月有效,有2张以上的空白可用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护照首页复印件两张)

    9.户口薄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中国公民使用)/非中国公民需要提交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10.两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 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11.辅助材料

    申请人请注意:在合理的情况下,领馆除了上述清单上的材料有权利向申请人要求其他材料。递交了上述材料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能获得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西班牙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西班牙探亲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西班牙探亲签证

    2023.11.22更新

     

    材料要求:

    1.一张使用英文或西班牙大写印刷体手工填写或者打印机填写的申请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

    (未成年人则必须加上法定监护人的签字)。

     

    2.(官方)邀请函(6个月内有效),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

     

    3.担保人财产担保原件,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4.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5.在职人员: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签字,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如果是未就业成年人提供如下材料:

    a.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b.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6.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以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

    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 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 或(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证明或监护人证明的公证书。

     

    7.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8.机票预订单:

    若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

    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9.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此份保险必需承付申请人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

    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或等值的人民币。

     

    10.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3个月有效,有2张以上的空白可用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

    (两张护照首页复印件)

     

    11.户口薄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中国公民使用);

    非中国公民需要提交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12.两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 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西班牙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西班牙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0-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西班牙旅游签证

    2023.12.29 更新

     

    材料要求:

    1. 一张使用英文或西班牙大写印刷体手工填写或者打印机填写的申请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

    (未成年人则必须加上法定监护人的签字)。

     

    2.职业证明材料

    2.1.在职人员: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2.2.退休人员: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2.3.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2.4.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3.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 或 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 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证明或监护人证明的公证书。

     

    4.未成年人(18 岁以下):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以下信息:

    -学校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6.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定、行程单等)。

     

    7.机票预订单:若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

    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8.住宿证明:涵盖全部旅程的住宿证明。

     

    9.个人旅行医疗保险:此份保险必需承付申请人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 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投保金额至少为 30000 欧元或等值的人民币。

     

    10.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 3 个月有效,有 2 张以上的空白可用页,以及所有 页的复印件。(两张护照首页复印件)

     

    11.户口薄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中国公民使用)/非中国公民需要提交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12.两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 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11.辅助材料

    申请人请注意:在合理的情况下,领馆除了上述清单上的材料有权利向申请人要求其他材料。递交了上述材料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能获得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意大利商务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而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意大利商务签证

    2023.11.22更新

     

    1.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

    说明:一份用英语或者意大利语或者中文拼音正式填写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中国公民须用汉字签名,不接受拼音签名)。

     

    2.一张本人近期照片

    说明:照片须符合ICAO 标准(4.0 cm x 3.5 cm,近6 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

     

    3.有效护照,原件+两份复印件

    说明:请确保护照在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并且护照签发时间不超过10年。护照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和签字页的复印件两份之前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 一份。

     

    4.邀请函,原件

    说明:请参照这里下载,邀请函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且须包含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 和联系方式;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与营业执照上一致并请同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不超过6 个月;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详细日程;

    支付旅行和生活 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签字人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签字页的复印件。

    公司如有官方邮箱账户,应同时将一份PDF格式的邀请函扫描件发送至info.italychina@vfshelpline.com inviti.pechino@esteri.it

     

    5.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说明:中国意大利商会成员公司,请提供会员卡原件及复印 件。

     

    6.在职证明信,原件

    说明: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或者意大利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许可;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如果申请人为自雇个体或者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文件以证明其工作情况。

     

    7.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组织或机构不需要提供此项文件。(比如学校或政府出资的机构)

     

    8.工作许可(如适用)

    说明: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

    在职工作培训;

    在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

     

    9.申请人资金证明: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如果公司支付旅行及生活费用, 需提供公司的偿付能力证明:

    公司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如果申请人自担费用,需提供申请人个人偿付能力证明:

    个人最近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注意:无需存款证明,如提供信用卡对账单,请确保信用额度显示在对账单上并提供一份信用卡的复印件。

     

    10.保险

    整个申根区,保额至少为3 万欧元并包含医疗费用,住院和遣返费用,其有效期必须包括所有在申根区的停留时间。

    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附加说明:选择性文件

    注意,申请人可以提交其认为对旅行目的有帮助的解释/证明类的附加文件。

     

    收费标准:

    1、意大利大使馆及意大利签证中心收费608元/人(根据汇率调整)

    2、代办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北京意大利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意大利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意大利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意大利旅游签证

    2023.11.27更新

     

    材料要求:

    1.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

    说明:一份用英语或者意大利语或者中文拼音正式填写并由申请(中国公民须用汉字签名,不接受拼音签 名)。

    十八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至少父母其中一方或者监护人代签。

     

    2.一张本人近期照片

    说明:照片须符合ICAO 标准(4.0 cm x 3.5 cm,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

     

    3.有效护照,原件+两份复印件

    说明:请确保护照在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并且护照签发时间不超过10年。护照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和签字页的复印件两份之前申根签证(如有)的复印件一份。

     

    4.往返机票预订单,复印件

    说明:预订单需显示申请人姓名,出发城市和目的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花费,请在签证签出后再付款。

     

    5.住宿证明,复印件

    说明:文件需涵盖申根整个行程区域。例如:酒店订单,公寓租赁合同等。

     

    6.旅行计划(行程单),复印件

    说明:提供清晰详细意大利和其他申根区的旅行计划。

    行程需显示城市和日期。

    可提供交通预订。

     

    7.申请人资金证明:最近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说明:无需存款证明,如提供信用卡对账单,请确保信用额度显示在对账单上并提供一份信用卡的复印件。

    学生可提供父母银行对账单和雇主担保证明信,并且同时提交由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对于成年人(18 岁以上),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生证。

    如果已婚夫妇一起旅行,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8.在职证明信,原件

    说明: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或者意大利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真;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许可;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如果申请人为个体经营者或者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文件以证明其工作情况。

    退休人员:退休证明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若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结婚公证书并经当地外交部认证。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如果一个家庭成员负担费用,请提供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申请人为自雇个体或者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文件以证明其工作情况。

     

    9.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组织或机构不需要提供此项文件。(比如学校或 政府资助机构)

     

    10.如果是18 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信原件和亲属关系公证书

    说明: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 电话;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证明亲属关系,以下文件需提供:

    未成年人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 公证书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或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

    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如不同行父母长期在国外居住,须在该居住国相关机构办理该出行同意书公证。

    如果父母一方已去世,有可能会被要求提供由外交部认证的死亡公证书。

     

    11.户口本复印件(只针对中国公民)

    说明: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非中国公民申请人, 必须提供有效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12.保险

    说明:短期申根签证,旅行医疗保险必须覆盖整个申根区,保额至少为3 万欧元并包含医疗费用,住院和遣返费用,其有效期必须包括所有在申根区的停留时间。

    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3.附加说明:选择性文件

    请注意,申请人可以提交其认为对旅行目的有帮助的解释/证明类的附加文件。

     

    收费标准:

    1、意大利大使馆及意大利签证中心收费608元/人(根据汇率调整)

    2、代办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意大利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意大利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瑞士商务/短期培训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国际人才港E35市外办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瑞士商务/短期培训签证

    2023.11.22

     

    商务访问或短期商务培训:短期签证(6 个月内最多停留 90 天)

    申请地点: 居住在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居住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所有来自中国其他地区,蒙古国和朝鲜的居民应该在瑞士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预定访问开始之前的六个月内且不迟于十五个自然日之前提交签证申请。 

     

     

    请将您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1.签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整并签名

    2.一张照片,35x40mm, 白底或浅灰无损坏彩色近照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长于所需签证到期3个月;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

    4.医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 30000 欧元,包括医疗费用和医疗遣返费用。保险单必须在整个申根地区有效,并涵 盖在申根国家地区的整个逗留期间,并根据可预见 的进入申根的天数来计算 

     

    5.申请人经济能力证明:

    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不接受定期存款/信用卡)

    如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请提供单位的资产证明 

    如您自己支付旅行及住宿费用: 请提供个人的资产证明 

     

    6.员工经济担保: 

    -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单位抬头纸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英文翻译),加盖公章,签名及日期,需包含 以下信息: 

    •单位地址,电话及传真 

    •签署人姓名及职务 

    •申请者职务,月薪,雇佣日期 

    •请假许可 

     

    7.单位营业执照及工作证明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公司抬头纸开具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签 字,需明确标注以下信息: 

    •公司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授权人签名及职位 

    •申请者姓名,职位,薪水及受雇年限 

    •访问目的 

    •确认回国后职位 

    •旅行及住宿费用的承担方 

     

    8.由组织/培训方公司签邀请信原件 

    由组织方/培训公司签发的加盖公章及签名的邀请信原件,清晰包含以下内容: 

    -公司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授权人姓名及职位 

    -停留目的及时间。 

    -项目细节 

    -费用承担方 

    -是否提供担保按时回国。 

    -工商会注册证明(如果可能的话) 

     

    9.工作许可(如有需要)) 以下情况须提供工作许可: 

    -在职培训 

    -到所在单位驻申根国家分公司工作 

     

    请注意使领馆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在处理签证申请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更多的材料(未包含在以上清单内),申请者提供所有的材料并不保证能拿到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德国驻华大使馆及德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63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德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德国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瑞士探亲、访友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探亲/访友签证

    2023.11.28更新

     

    短期签证(6 个月内最多停留 90 天)

    申请地点: 居住在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居住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所有来自中国其他地区,蒙古国和朝鲜的居民应该在瑞士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预定访问开始之前的六个月内且不迟于十五个自然日之前提交签证申请。

     

    1.签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整并签名

    2.一张照片,35x40mm 白底或浅灰无损坏彩色近照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长于所需签证到期 3个月;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

    4.医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 30000 欧元,包括医疗费用和医疗遣返费用。保险单必须在整个申根地区有效,并涵盖在申根国家地区的整个逗留期间,并根据可预见 的进入申根的天数来计算

     

    5.未成年人(18 岁以下),学生证及学习证明原件需注明以下信息:

    -学校地址,联系电话

    -请假许可

    -批准人的职位及姓名

    -亲属关系和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 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 如未成年人独自旅行,需出具双方亲属或双方 法定监护人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 附加证明书。

    当有一方随行,则只需不随行方 出具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 明书。如不在中国,则需在居地的相关部门认 证。

     

    6.正式的邀请信(近 6 个月):

    -由目的地国家机构签发的正式邀请信或个人签发的邀请信

    -邀请方瑞士居留证或瑞士护照复印件

    7.对方经济担保原件,如对方居住在所要申请签证的国家

    -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提交一份瑞士担保声明,瑞士使/领馆将会在收到签证申请后通知您是否需要提供这份材料 

    如对方居住在中国,但是邀请申请者一起去申请签证的国家旅行

    -签名的担保信

    -中国居留证复印件

    -固定收入证明(单位开具证明信)

    -所申请签证的国家居住证明或家庭成员的邀请 信

     

    8.与对方的关系证明

    探亲: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访友,可通过提供材料证明关系: 照片或邀请信原件材料等。

     

    9.户口本(无需翻译),户口本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仅限中国申请者)

    10.申请人经济能力证明:

    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不接受定期存款/信用卡)

     

    10.在职人员:

    -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以单位抬头纸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英文翻译),加盖公章、签名及日期,明确:

    •单位地址,电话及传真

    •签署人姓名及职务

    •申请者姓名、职务、薪水、受雇年限

    •请假许可

     

    11.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金或其他固定收入的证明,及退休证明复 印件

     

    12.无业成年人:

    -如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和结婚公 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如未婚/离异/丧偶: 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请注意使领馆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在处理签证申请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更多的材料(未列在以上清单内),申请者提供所有的材料并不保证能拿到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瑞士驻华大使馆及瑞士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63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北京瑞士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瑞士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瑞士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瑞士旅游签证

    2023.11.28更新

     

    短期签证(6 个月内最多停留 90 天)

    申请地点: 居住在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居住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所有来自中国其他地区,蒙古国和朝鲜的居民应该在瑞士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预定访问开始之前的六个月内且不迟于十五个自然日之前提交签证申请。

     

    1.签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整并签名

    2.一张照片,35x40mm 白底或浅灰无损坏彩色近照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长于所需签证到期3个月;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

    4.医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0欧元,包括医疗费用和医疗遣返费用。保险单必须在整个申根地区有效,并涵盖在申根国家地区的整个逗留期间,并根据可预见的进入申根的天数来计算

     

    5.机票订单,往返机票的预订

     

    6.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及学习证明原件需注明以下信息:

    -学校地址,联系电话

    -请假许可

    -批准人的职位及姓名

    -亲属关系和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 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 如未成年人独自旅行,需出具双方亲属或双方法定监护人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当有一方随行,则只需不随行方 出具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如不在中国,则需在居地的相关部门认证。

     

    7.户口本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仅限中国申请者)

    8.住宿证明,住宿证明需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

    9.旅行计划;所有证明您旅行计划的材料(酒店或机票订单,交通,行程单等)

    10.申请人的经济证明

    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不接受定期存款/信用卡)

     

    在职人员: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以单位抬头纸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 英文翻译),加盖公章、签名及日期,明确:

    •单位地址,电话及传真

    •签署人姓名及职务

    •申请者姓名、职务、薪水、受雇年限

    •请假许可

     

    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金或其他固定收入的证明,及退休证明复印件

     

    无业成年人:

    -如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和结婚公 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如未婚/离异/丧偶: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请注意使领馆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在处理签证申请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更多的材料(未在清单列出)申请者提供所有的材料并不保证能拿到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瑞士驻华大使馆及瑞士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63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北京瑞士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瑞士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瑞士文化活动/体育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瑞士文化活动/体育签证

    2023.11.28更新

     

    短期签证(6 个月内最多停留 90 天)

    申请地点: 居住在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居住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的申请者应该在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所有来自中国其他地区,蒙古国和朝鲜的居民应该在瑞士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预定访问开始之前的六个月内且不迟于十五个自然日之前提交签证申请。

     

    1.签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整并签名

    2.一张照片,35x40mm 白底或浅灰无损坏彩色近照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长于所需签证到期3个月;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

    4.医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0 欧元,包括医疗费用和医疗遣返费用。保险单必须在整个申根地区有效,并涵盖在申根国家地区的整个逗留期间,并根据可预见的进入申根的天数来计算

     

    5.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及学习证明原件需注明以下信息:

    -学校地址,联系电话

    -请假许可

    -批准人的职位及姓名

     

    -亲属关系和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 如未成年人独自旅行,需出具双方亲属或双方法 定监护人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 证明书。

    当有一方随行,则只需不随行方出具许可公证书并由中国外交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如不在中国,则需在居地的相关部门认证。

     

    6.目的地国家活动组织方颁发的邀请信原件 

    正式的邀请信,需明确注明:

    -停留时间及出行目的 

    -项目细节及行程安排 

    -明确标出学习/体育活动的费用及其承担方 

    -明确标出停留期间的住宿 

     

    7.中国文化或体育组织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此信函须是英文或中文带英文翻译,以单位抬头纸开具,加盖公章,且明确注明信息: 

    -组织机构地址及联系人 

    -授权人名字及职位 

    -申请人姓名,职位,薪水及雇佣年限(仅限 专业人员) 

    -参加活动的确认 

    -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附英文翻译件) 

     

    请注意使领馆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在处理签证申请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更多的材料(未在清单列出)申请者提供所有的材料并不保证能拿到签证。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瑞士驻华大使馆及瑞士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63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北京瑞士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瑞士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荷兰文化活动/体育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短期商务和职业培训签证

    2023.11.28更新 

     

    •签证申请应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包括婴儿及儿童),以下文件必须提交: 

    •每一项资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提交的所有文件除了护照外将不会退还。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您的护照必须在您本次离开申根区域后至少3个月内仍然有效。 

    •您的护照必须有至少2页空白的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合法的居留证明(仅适用于在中国的外籍申请人) 

    3.1您在申请递交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明,如: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和一份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如适用)。居留许可应在您离开申根地区之日后至少3个月仍然有效。

     

    4. 照片,需为近6个月内拍摄并且必须与本人明显一致。具体要求请参照照片指导。 

     

    5.旅行相关材料 

    注意:请预订可取消的旅行行程,以防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未成年申请者(18 岁以下):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原件,并显示以下信息:

    •学校完整的地址,电话号码

    •是否批准缺席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能

    •经过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

    •当未成年申请者独自旅行或同父母一方出行还需提供:经过外交部认证的由父母双方或监 护人签署的旅行许可公证书;当父母不居住在中国时,应由驻居住国的相关当局开具证 明。

     

    5.3活动组织方出具的邀请函原件。须使用机构正式信头纸,提及:

    •出行目的和预计停留时间

    •详细活动和行程安排

    •明确的费用承担方

    •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5.4中方文化或体育机构证明信原件(须用英文或者中文+英文翻译件)。须使用机构正式的信头纸并 加盖公章,提及:

    •组织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姓名、职位、工资、和工作年限(仅限在职人员)

    •确认其参加活动

    •经济担保提供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英文翻译)

     

    6.医疗保险:

    6.1保单被保险人为申请人

    6.2保险适用于整个申根地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间

    6.3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 万欧元。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关于此项的正式条款,您应该为本次旅行另外购买提供以上医疗保险 项目的保险。

     

    请注意以下事项: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使领馆将保留您的护照,并且不能借出。

    •根据上述的材料清单,如果提交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荷兰驻华大使馆及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920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荷兰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荷兰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荷兰商务/短期培训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短期商务和职业培训签证

    2023.11.28更新 

     

    •签证申请应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包括婴儿及儿童),以下文件必须提交: 

    •每一项资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提交的所有文件除了护照外将不会退还。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您的护照必须在您本次离开申根区域后至少3个月内仍然有效。 

    •您的护照必须有至少2页空白的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合法的居留证明(仅适用于在中国的外籍申请人) 

    3.1您在申请递交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明,如: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和一份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如适用)。居留许可应在您离开申根地区之日后至少3个月仍然有效。

     

    4. 照片,需为近6个月内拍摄并且必须与本人明显一致。具体要求请参照照片指导。 

     

    5.旅行相关材料 

    注意:请预订可取消的旅行行程,以防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偿付能力证明: 

    •申请人本人名下的A4纸大小的近3个月活期银行对账单,非存款证明及信用卡流水。 

    •工作单位的偿付能力证明,如果公司支付本次旅行及生活的费用,或; 

    •申请者个人的偿付能力证明,如果本人支付旅行及生活费用。 

    在职人员的偿付能力证明: 

    •一份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份由申请人雇佣单位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 

    开具,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并显示以下信息: 

    o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o签署人员的姓名及职位 

    o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工资及在职年限 

    o是否批准休假 

     

    5.2雇佣单位营业执照和申请者雇主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一份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正式信头纸开具,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并显示以下信息: 

    o公司完整的地址及联系人信息 

    o签署人员的姓名及职位 

    o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工资及在职年限 

    o旅行目的 

    o确认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o本次旅行及生活费用的承担方 

     

    5.3来自活动组织方或培训方的邀请信原件 

    由公司正式信头纸开具,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显示以下信息: 

    •公司完整的地址及联系人信息 

    •签署人员的姓名及职位 

    •拜访目的及停留时间 

    •活动具体内容 

    •本次旅行及生活费用的承担方; 

    •邀请人是否为申请人返回中国提供财务担保。 

     

    5.4商会注册证明,如适用.

    5.5工作许可(如适用):以下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工作许可 

    •在工作岗位上的职业培训 

    •为申根区成员国公司工作 

     

    6.医疗保险 

    6.1保单被保险人为申请人本人  

    6.2保险适用于整个申根地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间 

    6.3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 万欧元。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关于此项的正式条款,您应该为本次旅行另外购买提供以上医疗保险项目的保险。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使领馆将保留您的护照,并且不能借出。 

    •根据上述的材料清单,如果提交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荷兰驻华大使馆及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920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荷兰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荷兰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荷兰探亲、访友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16:30后受理的申请,下一个工作日才能送出/发出)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荷兰探亲签证/访友签证

    2023.11.28

     

     

    签证申请应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包括婴儿及儿童),以下文件必须提交: 

    •每一项资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除了护照原件外,提交的所有文件将不会退还。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2.护照及复印件 

    请注意: 

    •您的护照必须在您本次离开申根区域后至少3个月内仍然有效。 

    •您的护照必须有至少2页空白的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2.3中国籍申请者需提供:户口所有页面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3. 合法的居留证明(仅适用于在中国的外籍申请人)

    3.1您在申请递交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明,如: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和一份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如适用)。居留许可应在您离开申根地区之日后至少3个月仍然有效。

     

    4.一张照片近6个月内拍摄并且必须与本人明显一致的照片。  

    5.旅行相关材料 

    注意:请预订可取消的旅行行程,以防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未成年申请者(18岁以下):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原件,并显示以下信息: 

    •学校完整的地址,电话号码 

    •是否批准缺席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能 

    •经过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 

    •当未成年申请者独自旅行或同父母一方出行还需提供:经过外交部认证的由父母双方或监 

    护人签署的旅行许可公证书;当父母不居住在中国时,应由驻居住国的相关当局开具证明。  

    5.2(官方)邀请信(近6个月开具)。

    目的地国政府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同时也接受由担保人签署的邀请信。 

    5.3担保人的财务担保原件。如果担保人居住于目的地国应提供: 

    •近3个月的常规收入证明,或目的地国家立法规定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居住于中国,但邀请申请人一同前往目的地国家应提供: 

    •签署过的担保函 

    •中国的居留许可复印件 

    •固定收入证明(雇主信)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所证明或同亲人一起居住的邀请信 

    5.4担保关系证明:适用于探亲:亲属关系公证 

    5.5担保关系证明,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是访友:此关系可由原始文件,照片或邀请信等证实。  

    5.6申请人本人名下的A4纸大小的近3个月活期银行对账单,非存款证明及信用卡流水。 

    在职人员应提供: 

     

    •一份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份由申请人雇佣单位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开具,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并显示以下信息: 

    o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o签署人员的姓名及职位 

    o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工资及在职年限 

    o是否批准休假 

     

    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工资或其他固定收入 

     

    无业人员: 

    •已婚应提供: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及收入证明,由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 

    •单身/离异/丧偶需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6. 医疗保险 

    6.1保单被保险人为申请人本人 

    6.2保险适用于整个申根地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间  

    6.3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关于此项的正式条款,您应该为本次旅行另外购买提供以上医疗保险项目的保险。 

     

    请注意以下事项: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使领馆将保留您的护照,并且不能借出。 

    •根据上述的材料清单,如果提交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荷兰驻华大使馆及北京荷兰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920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荷兰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荷兰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荷兰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市国际交流中心窗口,邮政编码:430012

    该地址接受邮寄申请。

     

    荷兰旅游签证

    2023.11.28更新

     

    旅游签证申请适用于短期个人旅游申请和团体旅游 

    签证申请应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包括婴儿及儿童),以下文件必须提交: 

    •每一项资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除了护照外,提交的所有文件将不会退还。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就护照请一并提供。请注意: 

    •您的护照必须在您本次离开申根区域后至少 3 个月内仍然有效。 

    •您的护照必须有至少 2 页空白的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中国籍申请者需提供:户口所有页面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如果是在中国的外籍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明,如: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和一份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如适用)。居留许可应在您离开申根地区之日后至少 3 个月仍然有效。 

    4.照片,近 6 个月内拍摄并且必须与本人明显一致。

     

    5. 旅行相关材料,注意:请预订可取消的旅行行程,以防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机票预订单:往返的机票预定

    5.2住宿证明,涵盖整个停留期。旅行计划:能够清晰的表明申请人的出行目的(出行的交通预订、行程单等) 

    5.3申请人支付能力证明:近三个月银行流水,非存款证明 

     

    5.4如果是在职人员应提供: 

    •一份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份由申请人雇佣单位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开具,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并显示以下信息: 

    o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o签署人员的姓名及职位 

    o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工资及在职年限 

    o是否批准休假 

     

    5.5如果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退休工资或其他固定收入的证明

     

    5.6如果是未成年申请者(18 岁以下):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原件,并显示以下信息: 

    •学校完整的地址,电话号码 

    •是否批准缺席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能 

    •经过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书 

    •当未成年申请者独自旅行或同父母一方出行还需提供:经过外交部认证的由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签署的旅行许可公证书;当父母不居住在中国时,应由驻居住国的相关当局开具证明。 

     

    5.7无业人员: 

    •已婚应提供: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及收入证明,由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 

    •单身/离异/丧偶需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6. 医疗保险 

    6.1保单被保险人为申请人本人 

    6.2保险适用于整个申根地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间 

    6.3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 万欧元。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关于此项的正式条款,您应该为本次旅行另外购买提供以上医疗保险项目的保险。 

     

    请注意以下事项: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使领馆将保留您的护照,并且不能借出。 

    •根据上述的材料清单,如果提交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绝。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荷兰驻华大使馆及北京荷兰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920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荷兰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荷兰驻华大使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并送回武汉——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使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使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至北京,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芬兰商务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芬兰商务签证

    2023.11.28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旅游医疗保险

    旅行医疗保险必须在旅行期间有效并覆盖整个申根区。

    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第一次行程的保单。

    保单的最低保额必须为 30 000(三万)欧元。

    该保单必须承保突发疾病或事故以及现场援助的费用,包括医疗遣返到被保险人永久居住地的费用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费用。

    被保险人的名字以拼音的形式体现在保单上。

    6、确认旅行目的的文件

    邀请函由芬兰/申根区的公司或活动主办方提供;

    邀请函写在正式的抬头信纸上,内容包括邀请方联系方式、职位、签名,简要说明业务关系的性质;

    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计划,承担旅程费用的单位/个人信息。

     

    7、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需在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

     

    8、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如:- 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无需翻译)

     

    9、在职证明: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公司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准假许可。

    10、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无需翻译)

     

    11、如申请人已婚但未就业:

    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及由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或任何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如是第三国公民 (非中国公民),需持有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芬兰大使馆及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芬兰文化/体育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芬兰文化/体育签证

    2023.11.28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旅游医疗保险:

    旅行医疗保险必须在旅行期间有效并覆盖整个申根区。

    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第一次行程的保单。

    保单的最低保额必须为 30 000(三万)欧元。

    该保单必须承保突发疾病或事故以及现场援助的费用,包括医疗遣返到被保险人永久居住地的费用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费用。

    被保险人的名字以拼音的形式体现在保单上。

    6、邀请函:

    由芬兰/申根区的公司或活动主办方提供;

    邀请函写在正式的抬头信纸上,内容包括邀请方联系方式、职位、签名,简要说明业务关系的性质;

    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计划,承担旅程费用的单位/个人信息。

     

    7、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需在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

    8、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如:- 最近3个月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无需翻译)

    9、在职证明: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公司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准假许可。

    10、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无需翻译)

     

    11、如申请人已婚但未就业:

    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及由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或任何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如是第三国公民 (非中国公民),需持有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芬兰探亲/访友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芬兰探亲/访友签证

    2023.11.20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旅行保险:

    旅行医疗保险必须在旅行期间有效并覆盖整个申根区。

    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第一次行程的保单。

    保单的最低保额必须为 30 000(三万)欧元。

    该保单必须承保突发疾病或事故以及现场援助的费用,包括医疗遣返到被保险人永久居住地的费用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费用。

    被保险人的名字以拼音的形式体现在保单上。

     

    6、邀请信

    邀请人在6个月以内签署的邀请函。

    邀请函必须包括被邀请人的出行目的及访问时间,被邀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以及他/她的联系信息。

    7、在芬兰当地的邀请人合法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

    -邀请人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和芬兰居留许可正反面复印件

    -或芬兰(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与邀请者关系的证据

    8、邀请人与被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如双方为家庭成员,需递交经公证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非家庭成员或非正式关系的,应在邀请函中注明。

     

    9、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需在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

    10、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如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无需翻译)

     

    11、在职证明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公司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准假许可。

    1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无需翻译)

     

    13、如果是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4、如果是学生,提供在读证明。

    需使用学校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学校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就读年限及准假许可。

    学生证复印件

    养恤金证明--只适用于养恤金领取者

     

    15、如申请人已婚但未就业: 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及由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或任何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6、如是第三国公民 (非中国公民),需持有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17、未成年人所需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未成年人不与父母或监护人同行时,需递交的文件

    -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如适用)

    -由不同行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未成年人如果监护权变更:

    监护权的法院判决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如适用)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及武汉法国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 芬兰旅游签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2-84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旁边),邮政编码:430012

     

    芬兰旅游签证

    2023.11.28更新

     

    材料要求:

    1、护照原件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2、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发达国家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3、在线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我部代填)

    4、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厘米x4.5厘米,正面免冠

     

    5、旅行保险

    旅行医疗保险必须在旅行期间有效并覆盖整个申根区。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第一次行程的保单。

    保单的最低保额必须为30 000(三万)欧元。

    该保单必须承保突发疾病或事故以及现场援助的费用,包括医疗遣返到被保险人永久居住地的费用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费用。

    被保险人的名字以拼音的形式体现在保单上。

     

    6、行程单

    旅行计划/行程需包含旅行的所有目的地

     

    7、交通预定

    全程交通(飞机,火车等)预定单,包括可能的第三国和其他申根国家。

     

    8、住宿证明:包括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时间

     

    9、户口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需在提交申请时出示原件)

     

    10、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例如:最近3个月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无需翻译)

     

    11、在职证明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公司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准假许可。

     

    1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无需翻译)

     

    13、如果是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14、如果是学生,请提供在读证明。

    需使用学校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明确日期,并涵盖联系信息(地址、邮箱、电话)、学校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证明信同时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姓名、就读年限及准假许可。

    学生证复印件

    养恤金证明:只适用于养恤金领取者

    如申请人已婚但未就业: 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及由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或任何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5、如果是第三国公民 (非中国公民),需持有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16、未成年人所需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未成年人不与父母或监护人同行时,需递交的文件

    -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如适用)

    -由不同行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未成年人如果监护权变更,需要提供证明:

    监护权的法院判决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如适用)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芬兰大使馆及签证中心收费(根据汇率调整):894元/人;

    2、代办收费:6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填表预约——3.按预约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武汉法国签证中心——4.签证中心审核材料完毕后转交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5.签发或拒签——6.取护照——7.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领馆工作日和节假日);

    2,签证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增加领馆拒签的可能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3,支付签证费用并不意味着获得签证;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领事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领馆拒签不退还任何费用;

    4,领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进签证中心,我部均不能退还代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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