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云课堂 | 党员干部这些饭不能吃(第二期)

来源:原创文章 编辑:本站编辑 时间:2023-04-04 浏览量:200

廉政云课堂

用云课堂奏响廉洁大乐章,以微知识传递清风新正气

违规吃喝问题是“四风”顽疾,损害党的形象、滋生腐败风险、带坏社会风气,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围绕大家关心的哪些饭不能吃、哪些饭可以吃等问题,本期廉政云课堂推送《党员干部这些饭不能吃》,系列解读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容易违反的十种违规吃喝问题情形。

 

本期云课堂内容:

党员干部这些饭不能吃①

案例:2021年9月,某市疾控中心公卫所在某宾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该所所长陈某提议和各县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聚餐,在征得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常某同意后,当晚,常某、陈某等8人在该宾馆聚餐,共花费3007元,费用列入会务费用予以报销。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予以退回。

 

解读

如何理解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其表现形式多样,且近年来呈现出更加隐蔽化的趋势

1.通过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费用;

2.假借研究交流工作为名吃喝;

3.将大额消费拆分为小额发票报销或长期挂账;

4.以办公用品、宣传费、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套取报销餐费等等。

 

·违反相关规定

这些行为违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有关公款管理的系列规定,都属于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活动。

 

·纪律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3条,对此类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copyright(c) 2020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鄂ICP备15011167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998号旧站入口